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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西安诉讼离婚专家律师照片展示

王丽律师
  • 所属律所:

    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6101201411767554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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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建国路信义巷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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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后因债务承担产生纠纷的,该怎么办 为结婚涂改年龄 违反法律婚姻无效

    王丽,西安诉讼离婚专家律师,现执业于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协议离婚后因债务承担产生纠纷的,该怎么办赵某与林某2004年12月5日在上海市某区登记离婚。双方约定: 1、男方赵某与女方林某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2、双方无子女,无抚养纠纷; 3、婚后无共同财产; 4赵某与林某2004年12月5日在上海市某区登记离婚。双方约定:1、男方赵某与女方林某自愿解除婚姻关系;2、双方无子女,无抚养纠纷;3、婚后无共同财产;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名义的借款由各自偿还。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后,赵某的朋友乔某向赵某索要其借款20万元,赵某以各种理由不予偿还,甚至到后来音信皆无。无奈之下,乔某只得向林某索要。林某拿出离婚协议对赵某说,其已与赵某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的借款归各自偿还,赵某向乔某所借款项虽然发生在他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双方已约定谁的名义借款谁偿还,因此,拒绝偿还。无奈之下,乔某以赵某、林某为被告,向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欠款纠纷诉讼,要求二被告连带偿还20万元借款。由于赵某下落不明,因此,法院进行了公告送达。林某到庭辩称,在2004年初,赵某虽然借原告乔某20万元用于开公司,但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些钱,更没有用过这些钱。在离婚时,双方已然约定,各自名下的借款由各自偿还,因此,自己不应该承担还款义务。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某在与林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乔某借款20万元用于经营公司,该借款应该认定为共同债务。现乔某向二被告主张欠款,于法有据,应予支持。故判令赵某、林某二人连带向乔某还款20万元。林某在偿还乔某借款后,可根据与赵某的离婚协议主张自己的权利。为结婚涂改年龄 违反法律婚姻无效夫妻至起诉之日尚未达到法定婚龄,虽经登记并已共同生活一年有余,2008年5月20日汝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宣告原告叶某与被告王某婚姻关系无效。 原、被告于2006年9月;夫妻;至起诉之日尚未达到法定婚龄,虽经登记并已共同生活一年有余,2008年5月20日汝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宣告原告叶某与被告王某婚姻关系无效。原、被告于2006年9月共同生活,2007年1月12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感情不合,经常生气、打架,原告以其至起诉时尚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为由,请求法院宣告原、被告婚姻无效。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叶某提供的签发日期为2005年3月23日的居民户口簿原件显示原告叶某的出生日期为;1985年6月18日;、身份证编号为;××19850618×;。但出生日期中;85;的;5;及身份证编号中;85;的;5;两处均有明显的涂改痕迹。被告王某也承认有涂改痕迹的存在,只是说不知道是谁涂改的。同时原告提供的签发日期为2007年3月29日的居民户口簿原件显示原告叶某的出生日期为;1989年6月18日;、身份证编号为;×19890618×;。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户籍证明显示:叶某的实际出生日期为1989年6月18日、身份证编号为×19890618×,被告王某的实际出生日期为1987年9月15日、身份证编号为××19870915×。显然原告叶某的实际出生日期为1989年6月18,被告王某的实际出生日期为1987年9月15日。法院认为,至起诉之日止,原告叶某尚不满二十周岁,被告王某尚不满二十二周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的规定,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当属无效的婚姻关系,无效的婚姻关系自始无效,自作出结婚登记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4-01-29

    离婚撤诉后六个月内能否重新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应向何处法院提起 ?

    王丽,西安诉讼离婚专家律师,现执业于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离婚撤诉后六个月内能否重新提起诉讼我丈夫经常以家务琐事为由对我打骂,为此我向法院提出离婚。在法庭上丈夫表示要痛改前非,经法官调解,我撤诉了。可撤诉后没几天,丈夫又对我打骂,比以前更狠,已威胁到我的安全。我想重新到法院起诉,可听说离婚撤诉后六个月内不能重新提起诉讼,我该怎么办专家意见:规定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虽然法律上对;新情况、新理由;没有详细界定,但像你这种情况,我们认为已构成新情况、新理由,可以在撤诉后六个月内重新起诉。对你丈夫的这种行为,你应该及时取得证据或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让邻居写出证言,对现场进行拍照留证以及让法医对你所受伤情进行鉴定等,只有这样,你的再次起诉离婚才会在撤诉后六个月内被受理。诉讼离婚应向何处法院提起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必须向该公民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1年以上,但没有经常居住地,即没有在任何地方居住达一年以上,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则须向其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户籍迁出后但尚未落户,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如果该公民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应向其原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户籍迁出超过一年的,应向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公民被注销城镇户口,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原告经常居住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也被注销城镇户口的,应向被告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被劳动教养或监禁,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应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原告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也被劳动教养或监禁的,被告被劳动教养或监禁1年以上的,应向被告原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被劳动教养或监禁1年以上的,应向被告被劳动教养或监禁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原告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为军人的,非军人一方对其提出离婚诉讼,或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为非文职军人,应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军人为文职军人,一般向文职军人方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是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则应向非军人一方的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非军人一方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离婚诉讼应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驻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2024-01-14
  • 争取子女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未婚生子抚养权如何判

    王丽,西安诉讼离婚专家律师,现执业于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争取子女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子女抚养权归属是离婚诉讼的一大争议点,法院判决的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那么争取子女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下面由的在本文详细介绍。一、争取子女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1、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比如工资条、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等。2、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环境等方面的优势,比如房屋产权证、小区治安较好能保障孩子的安全、小区环境安静能保障孩子的休息等。3、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予孩子陪伴和照顾,比如证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优于对方当事人,或者证明自己工作有足够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健康成长,相比对方经常加班、工作压力大、没有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更有优势。4、提供证据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一般法院都倾向于延续孩子的生活习惯,以免让孩子承受父母离异的重大变化。比如证明自孩子出生至今都是爷爷奶奶照顾孩子,与孩子朝夕相处,相比对方仅工作之余陪伴孩子更有优势。5、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比如证明对方已有恋人且有结婚的可能,或者对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对方抚养孩子。二、对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如何争取抚养权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未婚生子抚养权如何判我们通常所说的非婚生子女,就是父母没有领结婚证,或是作为第三者剩下的小孩,虽然男女双方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小孩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未婚生子抚养权如何判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一、未婚生子抚养权如何判非婚子女享有正常家庭出生孩子一样的权利,需要孩子父母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也可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只要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通知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二、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三、未婚子女抚养权协议书范本甲方:xxx,性别:男民族:汉族身份证:***** 住址:***********乙方:xxx,性别:女民族:汉族身份证:***** 住址:**********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1、双方一致同意xx的抚养权和监督权归乙方。2、甲乙双方自愿选择以下方式支付子女xx的抚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总计人民币***元,支付截止日期为非婚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3、甲乙双方同意:对子女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乙方承担赔偿。4、甲方对子女享有探望权,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可剥夺甲方对孩子的探望权,也不得剥夺孩子对甲方的探望权。5、甲方付清约定费用后跟乙方以及子女的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再无任何关系,也无须承担子女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若乙方违约,则乙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终止对子女的抚养权。6、在乙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期间,对孩子的抚养及教育等方面有不良影响或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甲方有权对孩子进行抚养和教育,乙方必须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对孩子的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相关费用。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未婚生子抚养权如何判的内容,由此可知,未婚生子是享有同已婚生子一样的权利,在抚养权归属方面都是需要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了,可以选择诉讼。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2023-12-30

    一方出轨离婚,另一方取得孩子抚养权的几率有多大?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王丽,西安诉讼离婚专家律师,现执业于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方出轨离婚,另一方取得孩子抚养权的几率有多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的一方违背了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义务,属于过错的一方。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法院应该更加倾向有利于无过错方。那么,下面就由说说在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上面,无过错方取得孩子抚养权的几率大不大一、无过错方取得孩子抚养权的几率大不大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是归属于孩子的母亲。2、若孩子已经2周岁以上,一方婚内出轨,在外还有私生子,而无过错的一方只有这一个孩子,那么无过错方会有很大的几率取得孩子的抚养权。或者一方经常性出轨,若孩子随其生活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无过错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几率也会变大。而对于10周岁以上的孩子,孩子随着谁生活会听听孩子的意见,那么,孩子大部分都会偏向无过错的一方而不喜出轨的一方,这样看来,无过错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几率也挺大。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何规定哺乳期内的孩子,即未满1周岁的婴儿,抚养权归属于哺乳的母亲。哺乳期后的孩子,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判决规则是:1.对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都在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将孩子的抚养权给ta:已经丧失了生育能力的,如已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孩子已经随其生活较长的时间,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只有这一个孩子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值得注意的是,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是随父生活还是随母生活,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对于有子女的夫妻来讲,在离婚的时候有的是双方都不想要孩子,而的则是双方都想要孩子。那么在双方都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时候,作为比较弱势的女方,该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呢通常情况下,孩子未满两周岁,那么抚养权一般是会判给女方;但女方的抚养会给孩子生活成长造成不利影响的,则会判给男方。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7、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但是具体操作一定要科学合理,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通常情况下,要是孩子未满两周岁的话,那么抚养权一般是会判给女方的,但要是女方的抚养会给孩子生活成长造成不利影响的,则就属于例外情况了,此时孩子多半是会判给男方。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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