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9215686
王丽,西安诉讼离婚专家律师,现执业于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的一方违背了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义务,属于过错的一方。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法院应该更加倾向有利于无过错方。那么,下面就由说说在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上面,无过错方取得孩子抚养权的几率大不大
一、无过错方取得孩子抚养权的几率大不大
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是归属于孩子的母亲。
2、若孩子已经2周岁以上,一方婚内出轨,在外还有私生子,而无过错的一方只有这一个孩子,那么无过错方会有很大的几率取得孩子的抚养权。或者一方经常性出轨,若孩子随其生活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无过错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几率也会变大。
而对于10周岁以上的孩子,孩子随着谁生活会听听孩子的意见,那么,孩子大部分都会偏向无过错的一方而不喜出轨的一方,这样看来,无过错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几率也挺大。
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何规定
哺乳期内的孩子,即未满1周岁的婴儿,抚养权归属于哺乳的母亲。
哺乳期后的孩子,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判决规则是:
1.对两周岁以下的孩子
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
父方和母方都在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将孩子的抚养权给ta:
已经丧失了生育能力的,如已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
孩子已经随其生活较长的时间,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只有这一个孩子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
值得注意的是,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是随父生活还是随母生活,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对于有子女的夫妻来讲,在离婚的时候有的是双方都不想要孩子,而的则是双方都想要孩子。那么在双方都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时候,作为比较弱势的女方,该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呢通常情况下,孩子未满两周岁,那么抚养权一般是会判给女方;但女方的抚养会给孩子生活成长造成不利影响的,则会判给男方。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但是具体操作一定要科学合理,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通常情况下,要是孩子未满两周岁的话,那么抚养权一般是会判给女方的,但要是女方的抚养会给孩子生活成长造成不利影响的,则就属于例外情况了,此时孩子多半是会判给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