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9215686

王丽-西安诉讼离婚专家律师照片展示

王丽律师
  • 所属律所:

    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6101201411767554

  • 联系电话:

    15109215686

  • 联系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建国路信义巷11号

快捷留言
15109215686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诉讼离婚专家

争取子女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未婚生子抚养权如何判

添加时间:2023年12月30日 来源: 西安诉讼离婚专家律师 浏览:366
[导读]:  王丽律师,西安诉讼离婚专家律师,现执业于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

 王丽,西安诉讼离婚专家律师,现执业于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争取子女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子女抚养权归属是离婚诉讼的一大争议点,法院判决的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那么争取子女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下面由的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争取子女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1、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比如工资条、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等。


  2、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环境等方面的优势,比如房屋产权证、小区治安较好能保障孩子的安全、小区环境安静能保障孩子的休息等。


  3、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予孩子陪伴和照顾,比如证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优于对方当事人,或者证明自己工作有足够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健康成长,相比对方经常加班、工作压力大、没有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更有优势。


  4、提供证据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一般法院都倾向于延续孩子的生活习惯,以免让孩子承受父母离异的重大变化。比如证明自孩子出生至今都是爷爷奶奶照顾孩子,与孩子朝夕相处,相比对方仅工作之余陪伴孩子更有优势。


  5、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比如证明对方已有恋人且有结婚的可能,或者对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对方抚养孩子。


  二、对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如何争取抚养权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未婚生子抚养权如何判

  我们通常所说的非婚生子女,就是父母没有领结婚证,或是作为第三者剩下的小孩,虽然男女双方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小孩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未婚生子抚养权如何判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未婚生子抚养权如何判

  非婚子女享有正常家庭出生孩子一样的权利,需要孩子父母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也可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只要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子女的实际需要。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未婚子女抚养权协议书范本

  甲方:xxx,性别:男民族:汉族身份证:***** 住址:***********


  乙方:xxx,性别:女民族:汉族身份证:***** 住址:**********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xx的抚养权和监督权归乙方。


  2、甲乙双方自愿选择以下方式支付子女xx的抚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总计人民币***元,支付截止日期为非婚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3、甲乙双方同意:


  对子女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乙方承担赔偿。


  4、甲方对子女享有探望权,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可剥夺甲方对孩子的探望权,也不得剥夺孩子对甲方的探望权。


  5、甲方付清约定费用后跟乙方以及子女的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再无任何关系,也无须承担子女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若乙方违约,则乙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终止对子女的抚养权。


  6、在乙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期间,对孩子的抚养及教育等方面有不良影响或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甲方有权对孩子进行抚养和教育,乙方必须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对孩子的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相关费用。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未婚生子抚养权如何判的内容,由此可知,未婚生子是享有同已婚生子一样的权利,在抚养权归属方面都是需要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了,可以选择诉讼。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王丽-西安诉讼离婚专家律师照片展示
  • 文章来源:西安诉讼离婚专家律师
  • 作者:王丽[陕西-西安]
  • 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
  •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5109215686

全国服务热线

15109215686
王丽律师微信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